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国冰球运动健康有序发展,提高冰球教练员执教水平,加强中国冰球协会(以下简称:中国冰协)注册教练员的管理,依据《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》(体竞字[2015]84号)、《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》(体规字[2019]1号)、《中国冰球协会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参考国际冰球联合会(以下简称:国际冰联)关于冰球教练员的有关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凡从事冰球运动教学、训练和比赛活动,且经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冰球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申报,中国冰协审核予以注册的冰球教练员。
第三条 中国冰协注册教练员实行等级认证制度,由低至高分别设立E级、D级、C级、B级、A级五个认证级别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四条 中国冰协下设教练员委员会,负责协会对教练员日常管理的各项事务。各地方冰球协会在教练员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教练员年度注册、业务培训、等级认证等工作。
第五条 教练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:各等级教练员审核注册;制定教练员等级标准;组织开展各级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认证;组织开展教练员指导员队伍建设和资质认证;组织编写各等级教练员业务培训大纲和教材;协助开展国家队教练团队的选聘与评估等。
第六条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冰球协会(或体育主管部门)主要负责组织教练员注册申报、C级(含)以下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认证等工作。各市、区县冰球协会(或体育主管部门)主要负责D级(含)以下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认证等工作。
第三章 注册
第七条 教练员须注册后方能参加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冰协、各地方冰球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冰球教学培训、训练竞赛和等级认证等相关活动。
第八条 申请注册的教练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热爱体育事业,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;
(二)掌握冰球运动知识与技能,具有组织、指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能力;
(三)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,坚决反对不良赛风赛纪和使用兴奋剂;
(四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冰协各项规章制度;
(五)具有高中(中专)以上学历,获得教练员等级认证。
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外籍教练员需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持有国际冰联或所属国家和地区冰球协会认可的教练员资质证书;
(二)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冰协各项规章制度;没有兴奋剂违规及其他违法记录。
第十条 申请注册教练员须经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冰球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统一向中国冰协申报注册。
第十一条 中国冰协于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受理教练员的注册申请,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审核工作。
第十二条 新聘任教练员、变更注册单位教练员、试用期教练员提出的注册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受理审核。
第十三条 教练员应每年进行年度注册。连续2年未进行年度注册的教练员,中国冰协将注销其注册身份。
第十四条 教练员年度注册确认条件有:
(一)注册期间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;
(二)未违反国际和国内反兴奋剂有关条例;
(三)完成年度规定的业务培训时数。
第四章 培训
第十五条 教练员应定期参加中国冰协、或各级地方冰球协会、体育主管部门、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等中国冰协认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。
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教练员指导员应由中国冰协负责指派。
第十七条 各级教练员每年应累计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培训。
第十八条 注册教练员每年按要求须完成培训任务,通过专业理论、专项技能考核。
第五章 等级认证
第十九条 全国各级教练员的等级认证须满足以下条件。
(一)E级教练员
1. 年龄18周岁以上;
2. 执教年限1年以上;
3. 运动年限2年以上;
4. 高中或中专(含)以上学历。
(二)D级教练员
1. 年龄20周岁以上;
2. 执教年限2年以上;
3. 运动年限4年以上;
4. 执教全国U系列锦标赛前三名,省运会前三名,地市级锦标赛(联赛)前三名,地市级锦标赛(联赛)20场以上;或运动员期间参加过奥运会,世锦赛,亚冬会,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,冬季全运会,全国锦标赛,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即可;
5. 高中或中专(含)以上学历;
6. 持有中国冰协颁发E级教练员证书2年以上(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颁发的初级及以上教练证书)。
(三)C级教练员
1. 年龄26周岁以上;
2. 执教年限6年以上;
3. 运动年限6年以上;
4. 执教过省、市专业队,全运会前六名,全国青运会前三名,全国U系列锦标赛前两名,省运会冠军,省锦标赛冠军,向国家队输送1名及以上或国家青少年队3名以上运动员,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即可;
5. 高中或中专(含)以上学历;
6. 持有中国冰球协会颁发D级教练员证书2年以上(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教练证书)。
(四)B级教练员
1. 年龄35周岁以上;
2. 执教年限10年以上;
3. 运动年限10年以上;
4. 执教成绩:执教过国家队,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前六名,冬季全运会前两名,全国青运会冠军,全国锦标赛冠军,向国家队输送2名及以上或国家青少年队5名以上运动员,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即可;
5. 大学本科(含)以上学历;
6. 持有中国冰协颁发C级教练员证书4年以上(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颁发的高级及以上教练证书)。
(五)A级教练员
1. 年龄40周岁以上;
2. 执教年限15年以上;
3. 执教成绩:参加冬奥会,世锦赛甲级B组前三名,亚冬会前三名,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前三名,冬季全运会冠军,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即可;
4. 大学本科(含)以上;
5. 持有中国冰协颁发B级教练员证书4年以上(或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教练证书);
(六)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申请破格认证,由中国冰协审核认定。
第二十条 教练员等级证书由中国冰协统一制证,各相关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负责颁发。
第六章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
第二十一条 教练员岗位职责
认真制定冰球训练、比赛方案,执行冰球教学、训练与竞赛任务;及时了解国内外冰球运动科学训练的发展动向,掌握先进的冰球技、战术训练手段与方法;定期总结训练教学实践经验,积极参加业务培训,提高执教能力;关心运动员成长,做好运动队管理工作?;械V泄概傻闹唇倘挝瘢鞫邮芄叶友〉?。
第二十二条 教练员行为规范
爱岗敬业、作风正派、坚持原则、遵纪守法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坚持科学、文明、安全的原则;比赛训练过程中按要求着装,沟通语言文明、教学指导规范,关心爱护运动员身心健康发展。在赛区期间谢绝一切宴请、馈赠礼品或高消费娱乐活动。
第七章奖励与处罚
第二十三条 中国冰协定期举办优秀教练员评选活动,并视客观条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。
第二十四条 教练员的违纪行为包括(但不限于):
(一)提供虚假材料、通过作弊行为获得教练员等级证书;
(二)参与比赛期间违反赛区规定;
(三)在与队员或家长的交流中,宣扬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、不健康、不道德行为;
(四)行贿受贿,操纵比赛;
(五)唆使、怂恿、不及时制止球场斗殴,造成严重后果;
(六)违反反兴奋剂有关条例,教唆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;
(七)触犯刑律,受到刑事处罚的。
第二十五条 对教练员的违纪行为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警告;
(二)取消该场比赛和相应场次的执教工作;
(三)停止教练员工作半年、一年或两年;
(四)撤销其教练员等级证书;
(五)终身停止教练员工作。
第二十六条 赛事组委会或地方冰球协会(或体育主管部门)受理相应投诉与举报,呈报相应主管部门或中国冰协相关部门审议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二十七条 未获得中国冰协教练员等级证书,或连续两年未进行年度注册,或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培训的教练员,各级冰球协会可取消其参加比赛的资格。
第二十八条 教练员如对处罚决定不服,可在相关决定或处罚做出后15日内向中国冰协申请仲裁。仲裁期间,中国冰协已经做出的决定依然有效。中国冰协经复核仲裁后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九条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、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、全国行业体育协会和经全国单项协会授权的体育专业高等院校,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教练员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,并向社会公布实施。
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冰协负责解释。
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中国冰协教练员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意见,报中国冰协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国冰球协会
2020年1月